保罗·戴维斯(Paul Davies),英国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名誉研究员,牛津大学法学院“Allen&Overy”讲席公司法教授,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名誉教授,英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士,欧洲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创始人,荣誉御用大律师,英国格雷律师学院理事会成员。
莎拉·沃辛顿(Sarah Worthington),英国剑桥大学“Downing”讲席法学教授,剑桥私法研究中心主任,英国中殿律师学院理事会成员。
罗培新,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博导,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译著近二十部。
赵渊,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研究,在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和境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十余篇论文,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出版英文专著、译著数本。
胡改蓉,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商法、经济法研究。近年来,出版专著《国有公司董事会法律制度研究》,在《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参编《商法专题研究》《公司法》《证券法教程》《经济法》等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