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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黄辉,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助理院长,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教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并获得终身教职,目前仍是该校的兼职教授。担任世界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问题专家顾问,澳大利亚国家研究基金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香港证监会专家顾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研究员;密歇根大学法学院Grotius高级研究员、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和东京大学法学部等客座研究员;哈佛大学法学院和牛津大学法学院等高级访问学者;暨南大学讲座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等客座教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以及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等国际知名期刊的编委会成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和国际金融监管等,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Routledge, Ashgate, 清华大学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国内外著名出版社出版8部学术著作,在国外一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近40篇论文,涵盖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香港等多个法域,包括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Delaware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Studies, Banking and Finance Law Review,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清华法学》、《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等中文刊物上发表30多篇论文。

    内容简介

    本书精心甄选了20世纪下半叶西方最为经典的12篇公司法文献,它们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于公司法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法的本质”,涵盖了公司法的契约理论、公司法的社区理论、公司法的团体生产理论以及公司法的宪政理论,系统地展示了当下公司法基础理论的主要思想流派和发展前沿。第二部分是“公司法的运行”,分别讨论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投票制度、外部董事的核心信义义务制度和股东积极主义,深刻地剖析了公司法的核心运行机制,特别强调了实证研究在这种制度设计和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是“公司法的未来”,讨论了全球公司治理是否正在一体化以及如何一体化等问题,收录了公司法的历史终结论、路径依赖论以及功能和形式融合论三个观点互异的理论,彼此争鸣而相映成趣。本书表明,现代公司法(乃至整个商法)的研究已经超越了传统的法学范畴,而扩展到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其他领域,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都需要不断发展创新,采取包容开放的姿态。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公司法的本质
    公司契约论/弗兰克•H.伊斯特布鲁克
    丹尼尔•R.费希尔 
    公司法的强制性结构/杰弗里•N.戈登 
    公司社区论:法理基础及法律改革/大卫•米伦 
    公司法的团体生产理论/玛格丽特•M.布莱尔
    林恩•A.斯托特 
    鸟、兽与蝙蝠的故事:公司宪政论之发展
    /斯蒂芬•波特姆利 
    第二部分公司法的运行
    有限责任与公司/弗兰克•H.伊斯特布鲁克
    丹尼尔•R.费希尔 
    公司法中的投票问题/弗兰克•H.伊斯特布鲁克
    丹尼尔•R.费希尔 
    外部董事的核心信义义务/伯纳德•S.布莱克 
    美国股东积极主义与公司治理/伯纳德•S.布莱克 
    第三部分公司法的未来
    公司法的终极/亨利•汉斯曼内涅尔•克拉克曼 
    公司治理和所有权结构中的路径依赖理论/卢西恩•A.伯查克
    马克•J.罗伊 
    公司治理全球化:形式性抑或功能性融合/罗纳德•J.吉尔森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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