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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邓峰,1973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1991——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相继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2003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6—2007年赴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兼任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著有《经济法总论》等多部著作和数十篇论文。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

    内容简介

    中国公司治理的固有特点在于代议制度的缺乏,而更多关注于股东层面的权利冲突。公司法律制度拘泥于"群商贮本钱做生意"的观念,而不同于发源地的以广义的委托-代理关系为中心形成的法律制度。《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关注于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制度,详细考察了从董事会在中国的异化,到现行的权力责任配置,再到董事义务和责任,以及公司理论上的中国版本,并基于比较法和实证法的视角,对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检讨。


    目录

    1 为什么需要董事会

    1.1 董事会的法律原则

    1.2 效率理论的解释

    1.3 历史和政治理论的考察

    1.4 日本和中国近代化中的董事会

    1.5 现有制度的检讨

    2 董事会的中国模式

    2.1 董事会的角色光谱

    2.2 中国的股东本位

    2.3 中国董事会权力的考察

    2.4 假定冲突和制度反应

    2.5 中国模式的制度和思想渊源

    3 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

    3.1 公司法中的进化理论

    3.2 公司法中的路径依赖理论

    3.3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3.4 中国公司法的路径依赖

    3.5 进化的可能、局限和路径

    4 忠实义务

    4.1 中国的规则和改进方案

    4.2 已有实践和法律责任

    4.3 公司利益的缺失

    4.4 理论追踪的解释

    5 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

    5.1 政治责任还是法律责任

    5.2 领导责任的界定

    5.3 督导系统的责任

    5.4 激励和组织公共性

    6 业务判断规则

    6.1 内涵和适用

    6.2 由来和进化

    6.3 标准和批评

    6.4 价值和技术

    6.5 辩护、理性和借鉴

    7 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

    7.1 财产还是人格

    7.2 Stockholder vs. Stakeholder

    7.3 公共性维度下的公司

    7.4 公共性理论

    并非结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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