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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一年一度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
经全体理事、会员投票表决,2022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为【排名不分先后】: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2022年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二、深圳市个人破产制度完善取得新进展,接连出台《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深圳破产法庭发布《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联动修订,公司法二草、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形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垄断实施巨额罚款,引发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最高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市场民事审判规范进一步完善
六、《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金融法治取得新进展
七、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行稳致远
八、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建设进入新阶段
九、中国人寿、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引发各界猜想与关注
十、海南成立中国首个营商环境建设厅,营商环境建设模式何去何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依照章定程序推选及会长会议决定,2022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是:
傅穹(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2022年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未来几年要继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破产署作为政府设立的机构,出台了国内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法律文件,开创了政府机构为加强管理人管理建章立制的先河,在国内破产法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规范个人破产申请,正确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依法、及时受理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查个人破产申请,防止个人破产程序滥用,防范破产欺诈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2年5月17日,深圳破产法庭发布了《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后个人破产案件办理的首个指引性文件,首次专门针对破产申请和审查给以指引。
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联动修订,公司法二草、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形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2 月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审稿强化了股东出资责任,明确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定;完善了公司治理,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权等规定;完善了董事责任规定,明确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的责任承担等规定;强化了上市公司治理,增加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职权等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21 年对企业破产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202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拟于今年提请审议。修改企业破产法、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在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中的基本法作用,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市场体制、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改善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法律修改的现实需要。
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垄断实施巨额罚款,引发全社会广泛支持
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知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全面总结了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的市场发展、立法演变和审判工作中面临的疑难问题,根据《民法典》和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追究机制等各项主要内容。《若干规定》的出台,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重大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项重要成果,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形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从2013年10月,《期货和衍生品法》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立法项目并开展实质工作开始,到2018年4月,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审议项目,再到2022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审议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法》经历了近十年的立法历程。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实行。
《期货和衍生品法》针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予以规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七、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行稳致远
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是中国特色的巿场主体类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创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9月26日,《条例》经国务院第 190 次常务会议通过,于 10 月1 日公布,11月1日起施行。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完善了市场主体发展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增强法律法规的协同性。《条例》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突出了服务发展的鲜明主题,从各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真正成为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法”,与其他市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一起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将推动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
八、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建设进入新阶段
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22年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国资委强调,中央企业必须把强化合规放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放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全局来部署,放到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层面来推动。《办法》的发布,正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合规管理,着力打造法治央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九、中国人寿、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引发各界猜想与关注
2022年8月12日晚,中国人寿率先发布公告称申请自愿将公司存托股(ADR)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随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铝业、上海石油化工股份等央企陆续公告称,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退市选择是企业自主行为,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十、海南成立中国首个营商环境建设厅,营商环境建设模式何去何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经中央批准,海南成立全国首个省级营商环境建设厅。2022年12月13日,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在海口揭牌成立,作为正厅级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开创了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新格局。此次组建营商环境建设厅,将融合海南省政府电子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职责,负责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一体四面”建设。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将着重突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强化数字化改革的示范引领,强化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支撑,强化构建全方位的企业服务体系,强化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处理跟踪督办机制等六个方面工作。下一步,该厅将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要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多推出具有影响力、深受市场主体欢迎的创新性、标志性成果,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海南自贸港的突出优势,力争到2025年海南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近年来,海南颁布实施营商环境相关法规和重要政策40余项,发布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案例29个;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和核查督办机制,受理问题办结率超过86%。截至三季度末,海南市场主体增速连续31个月位居全国第一。
傅穹 2022年度学术概况
一、学术项目方面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授权资本制法律改革研究”(21AFX018)(获批立项)
2.司法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民法典》实施与商法适用的衔接”(20SFB1008)(申请结项)
二、科研文章方面
1.《公司利益范式下的董事义务改革》,载《中国法学》2022年第6期
2.《司法视野下独立董事的责任反思与制度创新》,载《法律适用》2022年第5期
3.《董事会权力中心的生长与回归》,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第一作者)
4.《控制股东滥用权利规制的司法观察及漏洞填补》,载《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1期(第一作者)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责任的实证研究与规制路径》,载蔡建春、卢文道主编:《证券法苑》(第34卷),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第一作者)
6.《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独立董事的赔偿责任:案例、法理与制度完善》,《人民司法》2022年第1期(与谈人之一)
三、立法建议、学术活动与实践服务方面
1.积极回应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订草案”的征询,递交“关于授权资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建议及其理由”的相关立法建议
2.认真参加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等组织的公司法改革相关学术活动或讲座,并做发言或点评
3.受邀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大讲堂”作“董事义务改革”的学术报告
4.受聘为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顾问,为营商环境立法等作咨询建议工作
5.受聘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专家咨询委员,并为全省检察官作企业合规报告
6.受聘为吉林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专家咨询委,参与省属国资企业投融资法律咨询服务
7.受聘为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委员,提供相关法治咨询活动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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