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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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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的通知

      【预通知1号】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五届理事会首次大会将于2021年9月在天津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年会的组织

      本届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协办。

      二、年会召开时间

      2021年9月19日-20日上午,会期一天半。2021年9月18日全天报到,9月20日中午结束。

      三、参会人员与要求

      1.本届年会的参会人员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全体理事;提交年会论文的商法研究会会员;有关方面的特邀代表与嘉宾 。 

      2.本届年会理事会换届,原则上理事不得缺席、提前离会,如有缺席者请提前三周向学会秘书处请假备案。

      四、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营商环境法治化与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会议将集中围绕该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着重探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商事法治命题,具体又集中在以下分论题:

      1.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2.公司法的重大修订与关键制度设计

      3. 公司法与资本市场法治体系的协同发展

      4.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的联动修订及个人破产制度完善

      5.《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与商事登记制度的新发展

      五、年会论文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尽量控制在15,000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超过15,000字篇幅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否则,承办方自主决定放入论文集与否。

      2.参会者须于2021年9月4日24:00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邮箱tjnu21claw@163.com,会议承办方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3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3.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成册,论文格式请统一为《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六、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以下(1976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以及在读法学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均可参评。在读硕士生(有在职职务的除外)为唯一作者的,不参评;与导师合作作品的,可参评,但导师年龄超过45周岁的,不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加评奖。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获得相应奖金。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4:00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七、年会报名与其他事项

      会议的会务费等其他事项,在会议正式参会通知上将发布。

      八、年会地点

      天津市社会山国际会议中心酒店。

      九、承办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方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晁晓军:13752422790             郭明龙:13672074174

      王  欣: 13920418046             刚  永: 13820229817

      冯  源: 13207501556             张  琳: 18920790807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盖章)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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