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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暨第11届欧亚法律大会主题议题的征求意见通知

  • 发表时间:2017-03-17
  • 作者:
  • 来源: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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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理事:
           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暨第11届欧亚法律大会将于今年6月由俄罗斯法律家协会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办,俄方已于近日发来论坛初步主题与议题。为提升论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金砖国家法治合作,有效服务于金砖合作机制,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中国法学会邀请我会就俄方起草的论坛初步主题议题提出意见,中国法学会将整理意见并反馈俄方。
           请于2017年3月22日(周三)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会秘书处。
           附件:

           1、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暨第11届欧亚法律大会初步日程.docx

           2、论坛初步主题议题.docx

           3、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简介.docx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朱晓娟、刘月
          电话:010-58908561
          邮箱:chinacommmercialla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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