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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金融创新与金融司法高峰论坛在沪举办

  • 发表时间: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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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金诚同达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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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6日,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2016金融创新与金融司法高峰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论坛延续了“法律与金融实战沙龙”的特点,针对国家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就金融创新和金融司法方面的话题,邀请了学者、司法专家、机构专家、律师做富有前瞻性的实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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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许海波律师和合伙人凌秀峰律师担任论坛主持人。主办方代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倪受彬和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赵平致辞。


    嘉宾分享环节(一)


            •上海市高院金融庭庭长杨路以“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为主题进行了分享。杨庭长提出,司法在审查金融创新时,要注意“包容”、“规制”和“引导”;

           •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分享的主题为“互联网金融的刑事法网”。肖处长介绍了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小额”、“线上化”、“Fintech”技术的采用、“金融的可得性”等特点,并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创新时易触及的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
          •上海金融仲裁院副院长陆春玮分享的主题是“仲裁在金融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和实践”。陆副院长阐述了金融仲裁中遵循的理念,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了金融投资中合格的投资者和风险提示的界定,期货合同强平的损失认定等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杨代雄以“公司为他人担保的效力——《公司法》第16条解析”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并分别对未经决议提供关联担保的效力、未经决议提供非关联担保的效力、以及超额担保的效力进行了分析。

           在圆桌论坛互动环节,嘉宾们以“金融创新的风口与边界”为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上海国时资产总经理张群革、华宝信托总裁王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倪受彬、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代雄、国泰君安证券法律部总经理王吉学以及万向信托法律部主任陈浩作为讨论嘉宾,对上述主题进行了精彩的分享。

     

     

    嘉宾分享环节(二)


           •倪受彬教授围绕“慈善信托对外投资法律问题:基于立法的考察”的主题进行分享。倪教授介绍了我国慈善立法的现状以及与域外法的规定和规则,在立法建议方面,倪教授认为,慈善信托财产不应界定为“社会公共财产”而应界定为受限制的“所有权”,法律应当完善受托人的占有、管理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应该构建内部治理(投资顾问优先主义)与外部治理机制安排投资约束机制。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周金全律师以“司法视角下的收益权信托”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周律师介绍了收益权信托的基本交易模式,并结合本所代理的两起最高院审理的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案件,对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设计提出了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法律保全部方磊分享的主题为“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利息问题”,其为大家介绍了不良资产的现状、利息的起源和利率的形成问题,并分别就诉讼程序、诉讼程序、破产程序中的利息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创新融资部杨珺皓以“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实务”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其介绍了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和意义,并结合已发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对入池资产合格标准、资产池整体信息、资产池统计分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第二次圆桌论坛互动环节,大家以资产证券化金融:“为‘什么’而创新?”为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刘治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徐承远、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创新融资部杨珺皓、锦祺租赁联盟副理事长宋立新、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总部冯胜、兴业银行资产管理总部肖帅作为讨论嘉宾对该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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