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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上午,《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主持。
任海泉副会长在主持研讨会时指出,今天召开的《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组织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对《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实施,至今已有20年的时间,进行修订很有必要。根据民航业及民用航空国际公约、相关立法与实践经验, 对我国《民用航空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于促进民航业的依法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像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旅客消费者保护制度、航班延误责任限额、不循规旅客处罚制度、航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航空事故调查制度、民用航空器留置权等问题,近年来不仅民航业广泛关注,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希望大家解放思想,畅所欲言,深入研讨,为国家立法工作贡献出法学法律界的智慧,从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林一英,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交通处樊春丽参加会议。研讨会开始前,中国民用航空局政法司郭仁刚副司长介绍了《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同志,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惠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与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王建文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阴建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学院袁发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子勤教授,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董念清教授,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李群总经理,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峰律师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审判长,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杜勤副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现阶段对《民用航空法》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修法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我国民用航空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促进民航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修法应严格遵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应符合国际民航发展趋势和各国通行立法实践;同时,应注意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刑法》等国内立法保持协调一致。专家学者建议从法律的名称、立法定位、空域管理体制、行政许可与处罚的程序、民用航空器物权、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的关系、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赔偿责任限额、框架结构和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航空法学研究会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聂颖副会长,中国民用航空局政法司法规处吉大鹏处长和蔡悦,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法规标准所赵劲松副研究员和李亚凝助理研究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又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 。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60余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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