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下午好!
  • 商法研究

    跨市场操纵的行为模式与法律规制

  • 上传时间:2018-10-21
  • 作者:钟 维
  • 来源:法学家2018年第3期
  • 关键词:跨市场操纵 市场力量型操纵 价格关联型操纵 囤积 逼仓

    文章摘要:跨市场操纵,是指操纵的行为和结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直接价格影响关系的市场的操纵形式。跨市场操纵的行为模式包括市场力量型操纵和价格关联型操纵两种典型形态。应当在《期货法》价格操纵的具体条款中规定市场力量型操纵的相关规则,在《期货法》和《证券法》中以一般条款的形式规定价格关联型操纵的相关规则,并通过监管细则把规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一般性的相关市场之间的价格关联型操纵情形。市场力量型操纵在一般形态下适用价格操纵的四个构成要件,在试图操纵的形态下只需要两个构成要件。构成价格关联型操纵需要三个要件,其中对操纵行为的判断既可以适用价格操纵的构成要件,也可以适用欺诈操纵的构成要件。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