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中心规制到社会共治:互联网金融治理的新视野
上传时间:2018-03-21
作者:潘 静
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关键词:政府中心规制 社会共治 互联网金融
文章摘要:互联网金融平台违法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威慑是有效保护数以千万计互联网金融出借人利益、控制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目前在"政府中心规制"模式下,试图运用"重典治乱"的监管逻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整治违法行为,但预防与威慑效果不佳,互联网金融亟需新的社会治理范式。"社会共治"方式从自我约束、合约约束、社会约束、组织约束和法律规制五方面切入,以促进违法信息高速有效流动为进路,通过矫正政府规制理念、嵌入式自我约束、有效市场约束和声誉机制,在法治框架下构建多元主体协商-博弈-妥协-合作的共同治理平台,以实现有效防范和共同抵制违法行为,积极探索防控金融风险的社会治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