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存废之探讨——以公法规范的公法、私法效力区隔为视角
上传时间:2016-11-06
作者:殷志刚
来源:法商研究2013年第2期
关键词:票据法 票据无因性 票据行为 管制性公法规范
文章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在性质上属于管制性公法规范,对其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应作区隔。其公法效力从历史考察,是禁止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时作出票据行为,其私法效力从维护整体票据制度的客观目的出发,不能将其解释为是对票据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条规定和票据无因性原则并不矛盾。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时,该条规定应予保留,但应予以完善并增加但书规定,使其兼容融资性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