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协调
上传时间:2016-09-07
作者: 胡鸿高
来源:扬州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 商法总则 民商立法模式 立法协调 私法
文章摘要:编纂民法典,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私法法典化史实表明,法律演进从诸法合体到诸法分离,同时产生近代民法典和商法典。中国效仿法国和德国私法法典化制度,却实行与其迥然有别的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立法理由不足。认定20世纪的私法法典化"趋向"为民商合一模式,与客观事实相悖。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充分考虑民法和商法本质和制度的差异。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协调的路径选择,宜采取模糊的民商分立模式,在民法典总则和分则中留有商法立法发展的足够空间,在民法典编纂和颁行的同时,制定具有时代特征的体系科学完整的《商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