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午好!
  • 商法事件与要案

    证监会等三部门正对宝能举牌万科进行核实研判

  • 发表时间:2016-02-25
  • 作者:左永刚
  • 来源:《证券日报》2015年12月26日
  • 标签:

      12月2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日前集中对6宗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第二次回应了宝能举牌万科问题。对于宝能举牌万科,张晓军表示,目前,证监会正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对此事进行核实研判,以更好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更好地维护市场参与各方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宝能举牌万科一事,上市公司、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上周五,张晓军曾就宝能举牌万科回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证监会不会干预。
      12月25日,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日前对6宗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5宗违法减持案和1宗短线交易案,共涉及3名自然人股东、3名法人股东以及3名法人股东的责任人,共对当事人罚款6696万元。
      其中5宗违法减持案涉及雏鹰农牧、摩恩电气、嘉欣丝绸、长信科技、深天地A。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减持比例、违法减持金额等情节确定了有梯次递增的量罚标准,对这批案件的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上述5宗案件当事人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均提出了陈述、申辩和召开听证会的请求,证监会已集中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经复核研究,证监会决定对涉案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分别对相关当事人以及机构进行了罚款。
      1宗短线交易案中,当事人潘国平作为持有上市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股份,共获利1194445.50元。证监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张晓军表示,近期,证监会已按照依法审理、事先告知、集中听证、复核等程序要求,对数十宗大股东违法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规范信息披露和股票交易行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管,对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监管职责。

      原文章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12/26/c_128569137.htm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