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对董事义务的改造:从商业判断到社会判断的进化
上传时间:2024-12-15
作者:蒋大兴
来源:中国法学2024年第4期
关键词:CSR;ESG;公司法;董事义务;商业判断;社会判断;
文章摘要:从企业社会责任(CSR)到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都要求公司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时,要关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改善。ESG试图将公司内部治理与环境和社会改善衔接起来,使社会责任直接融入公司的商业决策中,从而建立起社会利益与公司商业利益之间的融通渠道。当然,不同国家、不同公司在不同阶段所关注的ESG议题存在差异。各国为推进ESG所采取的法律机制主要有组织法、交易法和规制法三种机制。其中,核心是改造董事的义务结构,让社会判断原则正式步入董事会的商业决策过程,社会判断将与商业判断共同构成董事义务履行正当性的内核标准。社会判断义务在履行主体、履行场景、履行时间的具体构造上,均有其特殊性。董事会要尽可能避免商业判断与社会判断的冲突,在商业决策方法上,应采取“交错考量”的方式,平衡商业判断与社会判断的关系,让二者互为“安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