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下午好!
  • 专题聚焦

    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 ——现状、原因和对策

  • 上传时间:2016-09-08
  • 作者:聂辉华 江艇 等
  •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 标签:僵尸企业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的智库报告。本文系国发院反腐败与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年度报告。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改革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战略和主要抓手。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业。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僵尸企业课题组使用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数据库,对中国僵尸企业进行了全面研究。

            首先,人大国发院报告提出了新的识别僵尸企业的方法。如果一个企业在当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方法识别为僵尸企业(即企业获得的贷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场最低利息率),那么该企业在当年就是僵尸企业。相对于官方标准和学界流行的CHK标准,这一方法能够较好地减少僵尸企业识别过程中的“漏网之鱼”,又可以减少“误伤”。

            其次,本报告描述了中国工业部门僵尸企业的全貌。(1)分年份来看,2000-2013年,中国工业部门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时(2000年)大约30%,此后呈下降趋势,并在2004年之后保持稳定。2005-2013年的工业部门僵尸企业比例大约为7.51%。这说明中国僵尸企业的问题是在逐渐缓解的。(2)分行业来看,利用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我们发现: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是:钢铁(51.43%)、房地产(44.53%)、建筑装饰(31.76%)、商业贸易(28.89%)和综合类(21.95%);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行业是:银行(0.00%)、传媒(4.12%)、非银金融(4.65%)、计算机(5.23%)和休闲服务(5.88%)。(3)分地区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南部地区僵尸企业比例比较低,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僵尸企业比例较高。(4)分所有制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最高,民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相近,且远低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5)分规模来看,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但由于基数比较小,大部分僵尸企业还是小型企业。(6)分年龄来看,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僵尸企业的比例越来越高。成立1-5年的企业中,只有约3%的企业是僵尸企业;而在成立超过三十年的“老”企业中,约有23%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

      再次,我们梳理了导致僵尸企业的五个主要原因。(1)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政企合谋。为了政绩和维稳,地方政府不断给濒临破产的僵尸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输血”,或者给非僵尸企业施加就业压力和产量扩张压力,然后再通过补贴和贷款来维持其局面。这使得本来不是僵尸的企业变成了“僵尸”、已经是“僵尸”的企业更加难以清理。我们发现,如果一个企业获得了更多补贴、或者冗员更多、或者是国企,那么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更高。(2)地方政府之间和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一旦国家将某个行业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地方政府就一拥而上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该行业出现大量僵尸企业之后,地方政府又纷纷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来支持当地企业,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扶持”来“挤垮”其他地区的企业。许多政府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业救助时直接规定只救助一定数量的大企业,这直接造成了企业间“竞相做大”的囚徒困境。(3)大规模刺激的后遗症。2008年11月,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压力,中国政府推出了投资总量约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然而,四万亿投资计划在一些行业引起了过度投资、盲目扩张,埋下了产生僵尸企业的隐患。(4)外部需求冲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需求减少,使得出口依赖型行业和企业在短时间内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订单不足、商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投资方撤资,许多原本发展良好的企业纷纷陷入困境,甚至沦为僵尸企业。(5)银行的信贷歧视。2008年以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利润率在波动中下降,但负债率却逐年增高;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利润率一直比较稳定,但负债率却有所下降。虽然国有和集体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却更容易获得贷款;虽然民营企业盈利能力非常稳定,但却更难获得贷款。

      最后,我们提出了减少僵尸企业的五条政策建议。第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是慎用产业政策。地方政府要减少对企业运行的干预,不要利用行政力量去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不要给辖区内企业施加超出其负担能力的就业压力和财税压力,不要给缺乏效率、生存无望的僵尸企业提供各种补贴或迫使银行发放贷款。第二,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全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警惕最后的结果是国企光是“做大”而没有真正“做强”和“做优”。如果国企一味做大,必然陷入产能扩张的囚徒困境,必然导致更多产能过剩,从而产生更多僵尸企业。第三,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一是要加强对银行体系的监管,二是要减少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银行的行政干预,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银行体系的相对独立性。第四,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网。可以考虑将过剩的钢铁、水泥、玻璃等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政府或者帮扶的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代为支付。第五,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关键是明确国企定位。进一步对国企进行分类改革,明确哪类国企要承担政治和社会功能,哪类国企是纯粹的市场化企业。对于前者,限制数量,当做特殊企业来对待;对于后者,加强市场化考核,鼓励做强做优。


    点击下载报告全文.pdf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