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午好!
  • 专题聚焦

    九州证券邓海清:建议放宽熔断机制触发线

  • 上传时间:2016-02-29
  • 作者:邓海清
  • 来源:《财经网》2016年1月4日
  • 标签: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博士关于熔断交易制度与股市波动的点评:
      1、涨跌停板为何会放大股市波动?假设按照价值投资,市场下跌25%能够出清:在跌停板10%的情况下,第二天收盘跌了20%,此时持有股票的人前两天没卖出去,担心第三天又跌停导致还卖不出去,所以第三天会直接挂跌停板,于是股市跌幅将至少达到30%。问题的关键是,在没有涨跌停板的情况下,持有股票的人总能以低价卖出去,不存在卖不出去的可能;而有跌停板的情况下,则存在连续跌停卖不出去的可能,所以导致恐慌情绪、加大抛压、加大了市场波动。这实际与银行业的“挤兑”是一回事。如果考虑基金赎回,那么会进一步增加市场恐慌。
      2、对于熔断机制,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没有涨跌停板+有熔断机制”。而中国,采用的是“个股涨跌停板+大盘熔断机制”,且熔断机制的标准低于涨跌停板,其实际上相当于给大盘设定了7%的涨跌停板。比起只有涨跌停板、没有熔断的情况下,现在市场的流动性更低了,加大了市场的恐慌程度和波动幅度。
      3、对于是否应当设置涨跌停板或者熔断,国际主流交易所普遍的做法是两者中必须设置一个。主要原因是,要阻止市场“闪崩”,导致金融系统紊乱。但是,关键是涨跌停板或者熔断线的是多少,既要避免过度降低市场流动性,又要防止市场完全失控。美国纽交所的最高熔断线是20%,而几乎从未触发过,因为其幅度设的宽,所以并没有降低市场流动性。
      4、从效果来看,触发第一次跌停设计的波幅5%太窄。从统计上看,中国大盘下跌5%并不鲜见。根据今天的情况,5%第一次熔断之后,市场恐慌明显加剧,市场放量暴跌,表明大家担心触发第二次熔断导致卖不出去,流动性恐慌严重。
      5、所以,建议放宽熔断机制的触发线,至少要放宽到较少触发的波动幅度(例如7%第一次触发,9%第二次触发),否则就会降低市场流动性,干扰市场正常交易。长期来看,个股涨跌停板应当取消,熔断机制触发应当进一步放大到10%之上,才能最大程度兼顾市场流动性和避免市场失控。
      原文章网址:http://comments.caijing.com.cn/20160104/4046544.shtml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