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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困境上市公司复兴新视野:以审判实务研究为中心》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归纳深圳和其他地区二十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学说及国外成熟立法经验,对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的系统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目录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破产重整制度概论
第一节 破产重整制度的法律涵义
一、破产重整的概念
二、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及立法演进
三、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本位与价值目标
第二节 破产重整与整顿、和解和清算之比较
一、破产重整与整顿
二、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
三、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
第三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破产重整制度
一、主要国家及地区重整立法简介
二、立法模式评析
三、对我国立法与司法的启示
第二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参与人
第一节 上市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一、上市公司(债务人)
二、债权人
三、出资人(股东)
第二节 重整人
一、重整人的法律地位
二、重整人的选任
三、重整人的职权
第三节 重组方(战略投资者)
一、重组方在重整公司中的角色
二、重组方的资格和条件
三、重组方进入上市公司的路径选择
第四节 法院
一、法院在重整程序中的角色定位
二、法院在重整程序中的具体职权
三、重整制度对法院和法官的要求
第五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其他参与人
一、地方政府
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三、证券交易所
四、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第三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
第一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提出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主体
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条件
三、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材料
第二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立案审查
一、法院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形式审查
二、法院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实质审查
第三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受理
一、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的行政审查
二、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程序
三、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效力
四、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的临时救济
第四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
第一节 管理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一、管理入的概念
二、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三、管理人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的指定和更换
一、管理人的指定主体
二、管理人的指定方式
……
第五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债权
第六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
第七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财产
第八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
第九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第十章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和表决
第十一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或草案的批准
第十二章 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三章 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终止和终结
第十四章 重整程序中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五章 破产重整程序中上市公司关联企业的处理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
附录:破产重整法律文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