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下午好!
  • 最新著作

    作者简介

    姜朋,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领导力与组织管理系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本科、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并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还是200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IFF访问学人。目前主要承担商法、商业伦理、批判性思维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要研究兴趣包括:商业制度环境(即与商业实践有关的商法及民法问题),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合同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商事制度史、法律教育史及管理教育史等。著有《官商关系:中国商法前论》、《商事制度考据集》。

    内容简介

    官商关系是决定商法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的重要力量。不独中国惟是,西方亦然。只是二者经行的道路迥异而已。因此,继续坚持“西方中心主义”的论调,单纯提倡由国家继受西方现代商法文本、制定自己的商法或商事基本法,无助于培养中国商人的自治精神,也不能有效平衡官商关系。中国商业法制进程的第一步,不是争论立法形式的取舍,也不是探究商法与相关部门法的边界划分,而是必须首先缚住官商关系这个幽灵。


    目录

    第一章引言 
    第二章中国历史上的官商关系 

    第一节中国商人与城市的源起 

    第二节以物易物、海禁未开、重农轻商辨析

    第三节宋代的政府专营(禁榷) 

    第四节明清时期的官商关系管窥 

    第五节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企业 

    第六节本章小结 
    第三章官商关系的类型、成因及其弊害分析 

    第一节官商关系的类型 

    第二节国家为何机会主义地对待商人 

    第三节官主商辅模式(机会主义商业政策)的弊害分析  

    第四章官商关系与西方商法的演进 

    第一节罗马法为何不是西方商法的起源 

    第二节西方商人法的产生 

    第三节商人法的国家化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五章继受西方商法与既有官商关系问题的解决 

    第一节对西方商法的继受及其反思 

    第二节官商关系新问题 

    第六章结论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