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岩,男,江苏省连云港人,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法学博士后 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 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研究所(Max-Planck-Institut für Ausländisches und Internationales Privatrecht Hamburg)研究方向:中欧私法比较研究;指导老师: Prof. Dr. Dr. Reinhard Zimmermann
2.法学博士 1999年10月至2003年9月 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律系(Juristische Fakultät der Universitt Bremen)研究方向:德国民法,中德民法比较研究;指导老师:Prof. Dr. Dr. des. Rolf Knieper
3.法学硕士 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方向。指导老师:王利明教授
4.法学学士 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 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领域
中国民法、中国商法、德国民法、欧洲私法、比较法。
社会兼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欧私法比较研究所所长、洪堡总理奖中国学者研究会主席、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助理、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一、荣誉奖励
2011年-2012年 获得美国哈佛燕京学社(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访问学者奖学金(Visiting Scholar)。
2007-2008年 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Bundeskanzlerstipendium der Homboldt-Stiftung)
2005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学与科研优秀青年教师
2004年 德国马克思-普朗克(Max-Planck Forschungsstipendium)科学协会研究奖学金
2000-2004年 德国对外文化交流中心(DAAD)博士奖学金
二、论文
1、“‘利润剥夺’的请求权基础——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5期。
2、“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过错责任”,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3、“欧洲合同法原则中的时效制度”,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11年第3期。
4、“强制缔约制度研究”,载《清华法学》2011年第1期。
5、“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无过错责任”,载《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0年第12期。
6、“社会基础变迁与民法双重体系建构”,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7、Background and Key Contents of the new Chinese Tort Liability Law, (co-author with Helmut Koziol), in: Journal of European Tort Law, Vol. III, Nov. 2010
8、The Chinese Tort Law Draft (Second Edition) (co-author with Helmut Koziol), in: Jounral of European Tort Law, Vol. I, 2010.
9、 什么是恢复原状?—— 兼评中国大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载《月旦民商法》(台湾地区)2009年12月,总第26期。
10、The Background, Principles and Core Contents of The Real Righ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aryland Series in Contemporary Asian Studies (USA), Number 2-2009 (197), ISBN 1-932330-27-5, 39 pp.
11、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of Chinese Tort Law and Its Key Issues, in: Tort Law in Third Millennium, FS für Gert Brüggemeier, Baden-Baden Germany, 2009
12、“风险社会下的危险责任地位及其立法模式”,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3期。
13、“从大规模侵权看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变迁”,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14、“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研究”,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3期。
15、“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的基本结构”,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5期。
16、“《物权法》中‘交付’的体系解释及其相关疑难问题”,载《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 3期。
17、“论企业组织责任——企业责任的一个核心类型”,载《法学家》2008年第3期。
18、“面向新千年的民法典体系——二零零八年民法典体系与侵权法专题国际研讨会综述”,载《月旦民商法》2008年12月,总第22期。
19、“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德侵权法——第二届中德侵权法研讨会综述”(与王竹博士合著),载《判解研究》2007年第3期。
20、“繁荣发展中的中国民法学”(与王利明教授合著),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21、“大规模侵权的实体法问题初探”,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10期。
22、“形式审查抑或实质审查”,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
23、“物权法草案权利质权评析”,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
24、“宅基地使用权”评释 评《物权法草案》第十三章,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25、“当前物权立法和侵权立法中的疑难问题”,载《人民法院报》理论与实践周刊,2005年8月3日。
26、“民法典一般条款研究”,载《月旦民商法》2005年第7期。
27、“论格式条款的特征”,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6期。
28、“利于第三人合同研究”,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5期。
29、“消灭时效制度中的基本问题——比较法上的分析—兼评我国时效立法”,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2期。
30、“中美侵权法和人格权法综述”,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1期。
31、“添附问题讨论”,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1期。
32、“处在历史和现实之间 – 欧洲合同法原则简介”,载《民商法论丛》2004年第30卷。
33、“欧洲合同法原则第三部分”,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34、“当代德国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理论和实务中的主要问题”,载《法学家》2004年第6期。
35、“论请求权”,载《判解研究》2003年第6期。
36、“德国侵权法修订一览”,载《南京大学中德经济法年鉴》2003年。
三、译文
1、“替代因果关系问题的解决路径”,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10期。
2、克里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 von Bar),“欧洲《共同参考框架草案》及其第六编“合同外责任”——作为欧洲私法的‘工具箱’”,载《法学家》2009年第8期。
3、海尔姆特•库奇奥(Helmut Koziol),“损害赔偿法的重新构建:欧洲经验与欧洲趋势”,载《法学家》2009年第6期。
4、海尔姆特•库奇奥(Helmut Koziol),欧盟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研究(朱岩、张玉东译),载《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第10卷第1辑。
5、“欧洲合同法原则(第三部分)”,载《民商法论丛》2004年第30卷。
6、“德国新债法概述”,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2期。
四、专著
1、 《侵权责任法通论•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
2、 《中国侵权法模范法典-条文与立法理由》(与Prof. Brüggemeier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 Entwurf für ein chineisches Haftungsgesetz, Gert Brüggemeier/Zhu Yan, Mohr Siebeck, 2009 Germany.
4、 《中国物权法评注》(合著、第一作者,承担50万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5、 Rechtsvergleich der Inhaltskontrolle von AGB in Deutschland and Formualrklauseln in China (Dissertation), Peter Lang, 2004 Germany.
6、 《德国新债法(Das Neue Deutsche Schuldrechtsmoderniesierungsgesetz)》,法律出版社,2003。
五、译著
《法律与历史》,法律出版社,2003年。
(Rolf Knieper, Gesetz und Geschichte: Ein Beitrag zu Bestand und Veränderung des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es, Nomos Verlag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