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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学者

    许凌艳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个人简历

      许凌艳,女,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至2009年,德国•马普学会国外法及国际私法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金融法学博士后。长期致力于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民商法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和广泛的影响。
      现任中国法学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 中国法商研究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金融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资产证券化专家组成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华尔街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理事等。

    学术成就

      一、著作:
      已发表《资本市场统合法研究》、《中国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日文)、《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及资本市场统合法的诞生-以金融衍生产品监管为视角》、《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日文)、《加快推进民法体系化》、《构建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中的投资抵押制度》、《对美国金融模式说“不”》、《韩国资产流动化法评说》、《反思美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单行法》、《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范畴研究》、《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上海世博会宜尽快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金融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信息不对称的民商法保护》、《消费者信息权的民商法保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的立法选择》、《略论公司法的立法价值取向》、《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代理制度之比较》、《世博会融资可否再辟蹊径》、《论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功能契合-从取得时效制度谈起》、《机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转》、《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利益化及法治化》等多篇学术论文。
      二、主持承担和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
      (一)主持负责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以多元证券化法律模式为中心》。该研究项目在2006年3月24日的《人民日报》(理论版)专栏介绍,并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邀请做:《“十一五”期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形势》的主题报告。
      (二)主持负责2010年司法部课题:《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三)主持负责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科研项目:《金融业统合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四)主持负责2010年教育部课题:《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全球金融法制变革与中国的选择》。
      (五)主持负责2005年度上海市法学会科研项目:《上海世博会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六)主持负责2004年度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金苗计划”研究课题:《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究》。
      (七)参与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侵权行为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八)参与2004年度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银行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研究》,其中关于《证券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应缓行》的课题研究成果于2005年6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报送到中央政治局参考。
      (九)参与2003年度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法制专题研究报告:《证券投资人与证券经营机构契约关系研究》。
      三、当前研究
      1.主持负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以多元证券化法律模式为中心》。
      2.主持负责司法部课题:《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3.主持负责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科研项目:《金融业统合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4.主持负责教育部课题:《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全球金融法制变革与中国的选择》。
      5.主持负责上海市法学会科研项目:《上海世博会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6.金融契约
      7.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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