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
王作全,男,1957年11月生,藏族,青海省祁连县人,留日法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留学日本,1992年获日本国中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任教,先后担任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任、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基地主任、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青海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青海民族大学法学学科学术带头人、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首席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为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青海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理事、中日比较法研究会理事、青海省政协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顾问等职。
先后在《中国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理论视野》、《中国行政管理》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出版编著4部、专著3部,曾获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青海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中国法学会西部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国家民委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著作类二等奖1项。近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1项、国家民委科研项目1项、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3项,青海省法学会重点科研课题若干项。先后获“青海省先进工作者”、 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 “人民友谊贡献奖”、 “青海省优秀法学家”、 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为研究生开设《商法总论》、《公司法》、《中日民商法比较》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