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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黄来纪出生于文化古城绍兴。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等职。陆笑炎长期从事涉台事务理论研究和行政领导工作,现为上海市台湾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法学研究丛书”之一,是为配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顺利进行而组织编写的,全书分为“海峡两岸协议篇”、“中国大陆法规篇”和“中国台湾地区规定篇”三篇。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目录

    第一篇  海峡两岸协议篇
     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诞生历程
     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积极影响
     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发展前景
     附录1—1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附件一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
     附件二  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
     附件三  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保障措施
     附件四  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
     附件五  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第二篇  中国大陆法规篇
     一、大陆调整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法律规范构架
     二、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三、大陆企业申请赴台湾地区投资必备资格
     四、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申请程序
     五、大陆审批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时间
     六、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所需外汇来源渠道
     七、大陆管理银行赴台湾地区投资应遵守的特别规定
     八、大陆对在台湾陆资公司资金汇回及结汇规定
     九、大陆支持赴台湾地区投资企业有关措施
     十、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可能发生的纠纷种类
     十一、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预防纠纷发生方法
     十二、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应遵守行为规范
     十三、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违规投资应受的处罚
     附录2—1  《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
     附录2—2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附录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附录2—4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附录2—5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附录2—6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附录2—7  《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 
    第三篇  中国台湾地区规定篇
     一、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步伐演进
     二、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时代动因
     三、台湾地区调整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法规架构”
     四、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行业范围
     五、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可采用的投资形式
     六、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财产种类
     七、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申批程序
     八、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从事经贸活动人士规定
     九、台湾地区许可在台从事经贸活动人士子女赴台就学规定
     十、台湾地区调整劳动合同关系规范
     十一、台湾地区计算劳动工资依据
     十二、台湾地区许可大陆企业赴台取得不动产新规定
     十三、台湾地区许可陆资公司不动产抵押现行“法规”
     十四、台湾地区保护智慧财产权的主要规定
     十五、台湾地区关于侵犯智慧财产权责任规定
     十六、台湾地区纳税规定
     十七、台湾地区关于违反纳税义务的规定
     十八、台湾地区对陆资公司结汇方式的规定
     十九、台湾地区解决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纠纷方法
     二十、台湾地区关于陆资公司退出投资市场规定
     二十一、台湾地区关于陆资公司解散规定
     附录3—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摘录)
     附录3—2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附录3—3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
     附录3—4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
     附录3—5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
     附录3—6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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